【摘要】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在价值主张、基本内容和功能定位等多个方面的契合相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互构关系,是民主观念在当代中国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前提。在“第二个结合”引领下,民主观念实现了从“以民为本”到“人民至上”、从“为民做主”到“由民作主”、从“人治”到法治、从“治道”“治术”到现代治理的创造性转化,并有力地推进了民主知识体系的自主培育和建构。通过民主“再概念”能力、民主自觉意识、民主内生性发展机制、民主赋权能力、民主知识体系构建能力的培育,实现民主思想表达的自主化、本土化和现代化。“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知识体系自主培育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现代民主知识的“中国范本”。
【关键词】第二个结合;创造性转化;自主知识培育;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即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第二个结合”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全新命题,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各个领域的紧密结合提供了科学指南。在“第二个结合”引领下,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和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主观因价值主张的彼此契合而相互作用、相互塑造,在中国共产党人的民主探索和实践中实现了民主观念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形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型民主理论。民主观念在当代中国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打破了长期以来由西方世界主导的民主话语权,开启了民主知识自主培育的自觉性历程。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是在西方式民主遭遇空前危机的背景下以更具张力的民主概念和理论构建的现代民主知识体系范本,不仅为“第二个结合”增添了宝贵的民主政治内涵,而且提高了中国在当代世界民主图景中的话语权,拓展了不同国家实现民主的多样化路径。
一、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与中华传统文化中民主观的契合性
在西方文献中,“民主”一词最早见于古希腊思想家希罗多德的《历史》,意指“人民的权力”“人民的统治”。到了近代,欧洲启蒙思想家们根据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赋予“民主”以新的内涵,形成了近现代意义上的民主理论。马克思主义充分肯定资产阶级民主在理论与实践上对人类文明进步的积极贡献,但也直面资产阶级民主的历史局限性,对资产阶级民主理论进行了扬弃,将民主理解为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认为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民主才能彻底实现,从而创建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
马克思认为,民主实际上就是国家形态和基本制度,其本质是人民自主,是人民的自由发展。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指出,“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只表现为一种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国家制度“只是人民的一个定在环节”。为了更加透彻地阐述民主的实质,马克思对此还作了进一步的发挥:“国家是抽象的东西,只有人民才是具体的东西”,“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不仅自在地,不仅就其本质来说,而且就其存在、就其现实性来说,也在不断地被引回到自己的现实的基础、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民,并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在1848年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又强调:“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在1875年发表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再次重申:“‘民主的’这个词在德语里意思是‘人民当权的’。”在马克思看来,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和基本制度,其本质特征就在于人民是国家的主体,而这正是“一切国家制度的本质”,因而必须使国家制度的实际体现者—人民成为国家制度的至高原则,而且,“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也就是共产主义的原则,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民主才能彻底地实现。
马克思所阐述的民主在中国传统的政治治理中是否发生过?西方思想界长期以来对此持否定态度。在西方中心主义的话语体系中,传统中国被限定在“东方专制主义”的范围之内,表现为政治文明缺失,民主政治乏善可陈。如孔多塞认为,传统中国的专制政治“全然无助于人类精神的进步”。黑格尔也认为,中国早在19世纪之前就已经处于世界历史发展之外,永远冻结在人类政治文明的早期阶段。孔多塞、黑格尔的言论代表了近代以来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政治文明的偏见和歧视,是一种认知结果而非事实描述。事实上,古代中国在长期的政治实践和社会演进中创造了底蕴深厚的政治文明,当我们破除对西式民主的顶礼膜拜之后就会发现,中国传统政治中并不缺少民主的元素以及对民主独特的认知和解读。
中国传统政治文明中一直保有民主治理的基因。远古时期,炎黄部落联盟采用的议事会制就是具有原始民主特质的集体决策制度,可谓人类文明孕育时期成功的民主治理实践。尧帝“置谏鼓”于廷,舜帝“立谤木”于路,并创立“禅让制”,则是中华民族创立民主制度的早期探索。春秋战国时期,民主风气日盛,民主治理在政治、思想、社会各方面得以广泛推行,中华民族的创造潜能因此得以充分释放,迸发出诸子百家争奇斗艳的雄浑气象。汉唐及之后的各个朝代,民主治理基因在政治实践中得到了保持和延续,政治上“三公坐而论道”,选贤任能,唯才是举,广施仁德之政;经济上实行“无为而治”“休养生息”,轻徭薄赋,让利于民;思想文化上广开言路,提倡百家并举,百花齐放。毋庸置疑,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五千年沧桑而依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传统政治文明中长期保有的民主治理基因是不可或缺的元素。
与民主治理同步,对民主范畴的独立认知和解读也一直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得到延承。“民主”一词最早见于中国文献是《尚书·多方》:“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意为民之主宰。可以说,中国是世界上较早提出并独立使用民主范畴的国家。中国传统政治对民主范畴的认知和解读,大体上经历了萌芽、确立、成熟和发展几个阶段。《尚书》中“德惟善政,政在养民”、“敬德保民”、“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等经典记载,明确地表述了民本伦理的要义,是传统民本伦理的萌芽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孔子提出“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孟子提出“民贵君轻”,荀子提出“君舟民水”,指明人民是统治的基础,强调把人民放在首位,是传统民本伦理的奠基之作,标志着中国传统民本伦理的确立和形成。汉唐以后,厚民生、安国本、“宽以养民”等民本伦理成为重要的执政理念。汉代贾谊提出的“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宋代朱熹提出的“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民主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获得了新的内涵,标志着传统意义上的民本伦理臻于成熟。明清以后出现的“天下为主君为客”、重民情严吏治、“鼓民力、开民智、新民德”等民本思想,则在深刻反思历史的基础上,主张民权,抨击暴政,呼吁启民唤智,把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推向了巅峰,为近代民主思想在中国的生根发芽奠定了基础。
从这些认知和解读中不难看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民主观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颇多契合之处。钱穆曾十分精到地评价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与现代民主观念的一致性:“《大学》言天下在国之上,以今语说之,不啻言社会当在政府上。”从价值立场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以民为本”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具有一致性,“民为邦本、为政以德的治理思想与人民至上的政治观念相融”。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以“民”为治国安邦的根本,强调“民”的本位性;马克思主义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坚持人民的主体性。从基本内容看,中国传统民本理念中的抚民恤民等现实政策与马克思民主思想中的人民权益保障理论有一定的契合性。马克思认为,真正的民主社会必定践行实质性的民主,即倡导自由、共享平等、守护公正、坚持法治,其中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是践行实质性民主的前提;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不断转化为抚民、恤民等现实政策,成为政治治理中的实质性内容。从功能定位看,马克思主义的民主和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民本”都是国家治理的方式。马克思认为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是管理国家的方式,是缓解社会矛盾的手段;中国传统的民本理念也高度认可“民”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将“民”作为政治实践的对象,把“民本”看作是执政的基础,“得民心者得天下”成为历代执政者所奉行的政治格言。
尽管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在本质上是封建阶级和知识精英从阶级立场出发、为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和执政地位而建立起来的,但是他们对民众的重视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具有一定的契合性。正是因为这种契合性或一致性,所以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其中的民主思想就与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形成互构,进而产生了富有创造性的民主成果。“第二个结合”的提出,内在地包含了对中华传统文化中民主观念的充分肯定,蕴含着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既要突出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引领、又要从中国传统民主观念中吸取营养的深意。
二、“第二个结合”推进民主观念的创造性转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第二个结合”“让我们能够在更广阔的文化空间中,充分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自20世纪初传入中国以来,一直与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民本观念相互影响、相互渗透,两者形成主导意识与资源意识的互构关系,为民主观念的当代中国的创造性转化创造了充分的条件。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诞生于资产阶级民主取得一定成就的19世纪,因而对资产阶级民主的话语陷阱、思想误区以及实践困境有着强大的辨识力和批判力;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又是对以巴黎公社为代表的国际工人运动经验的总结,因而在指导和诠释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是创造性转化过程中提出民主新概念和新表述、构建新型民主理论最为基本的价值引领和理论依循。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作为重要思想资源的中国传统民本思想中的民主理念、民主符号和行为模式在当代中国民主实践中被逐一抽离出来,根据时代需要得到改造和升级,被创造性地转化为解决现实社会政治问题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方案,形成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主义民主理论,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定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以“第二个结合”推动民本伦理向“人民至上”转化。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为协调君民关系、保持社会安定、维护统治秩序,产生了以“德治仁政”“以民为本”为核心思想的一套民本观念、原则和规范,具体表现为“重民、爱民、富民、安民、信民、教民”等具有浓厚伦理意蕴的国家治理信条。传统民本伦理基于小农经济而形成,目标指向传统社会的治理秩序,重民、爱民、利民等民本理念只是达成这一目标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传统民本伦理与现代政治治理虽有契合之处但价值取向并不完全一致。因此,如何实现传统民本伦理思想的现代性转化,就成了当代中国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第二个结合”的提出,有力推进了传统民本伦理的创造性转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深入挖掘传统民本伦理的思想精髓,汲取传统民本伦理的积极元素,创造性地提出“人民至上”的执政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当作标准和尺度,把人民作为建立国家政权的根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把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当作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人民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树立共享发展理念,以人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为价值追求,坚持全民共享、全面共享,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从传统民本伦理向“人民至上”的转化,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赋予了传统民本思想新的时代内涵,是“第二个结合”引领下民主观念创造性转化的重要体现。
(二)以“第二个结合”推动“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化。传统民本伦理与现代民主思想的最大不同之处在于:传统民本伦理自始至终都贯穿了“为民做主”的“慈父理论”,这与现代民主思想坚持的“公仆理论”相向而行。中国传统社会中的“民”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并不具有真正的主体性。在传统社会的政治实践中,虽然也不断地产生“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爱民如子”等政治主张,但大多出于“为民做主”的“慈父”视角,即由统治者为“民”做“主”;“民”长期以来都处于被统治的地位,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并无话语权,而且主体意识薄弱,不能为自己做主。只有当统治者主动或者被动地意识到民本的重要性时,民本观念才在实际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派生一定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民主观念现代性转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实现从“慈父”到“公仆”的理论转换和角色转换。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马克思主义为引领,以人民主权思想赋予中国传统民本观念中的“民”以新的内涵,对“人民”的民主主体性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诠释,人民真正成为民主的主体。在当代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全链条式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由“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历史性飞跃。
(三)以“第二个结合”推动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化。中国传统政治和社会治理的底色是“人治”,即“贤人政治”。“人治”主要依靠执政者个人的贤明、仁德治理国家,主张作为统治者的君主以上率下,施德行仁,任贤用能,以仁德感化天地,进而达到“天下治平”。“人治”的优势在于决策成本低,执行效率高,往往政从令出,令行禁止,因而具有存在的合理性。但“人治”的局限性也显而易见:对作为治理者的“人”有着强烈的依赖性,国家治理的成败取决于“人”的道德水准和决策能力。“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权力高度集中于作为决策者的“人”手中,且不受制约,“民”的权利取决于统治者的“恩赐”而得不到有效保障;各项政策法令、制度规约缺乏稳定性,导致政治和社会治理的不确定性增加。与“人治”不同,现代法治则主张一切国家权力均来自人民的授权,国家治理依靠民主、法律等制度体系而得以向前推进。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传统政治中的“人治”被抛弃,取而代之的是民主和法治,即依靠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第二个结合”,全面实行依法治国,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同时从中国传统的政治治理智慧中推陈出新,创造性地提出“德治”和“法治”相结合,实行“德法并治”,从而真正实现了传统“人治”向现代“法治”的创造性转化,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治之路。
(四)以“第二个结合”推动民本“治道”向现代治理转化。中国传统政治特别推崇“治道”“治术”,强调“得其道则天下治,失其道则天下乱”。所谓治道,其实就是传统社会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如管子提出的“缘故修法,以政治道”,墨子提出的“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所谓治术,就是在“治道”指引下治理国家和社会的具体途径、方法或手段,“政治之献,十之八九皆论治术”。“治道”和“治术”是一体的,在务虚层面被视为“治道”,在务实层面则表现为“治术”。传统政治通过“治道”把控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向,通过“治术”维护国家治理的运行理路,并于其间探索得出治乱循环的历史观。无论是因循而治、杂采诸术、阳儒阴法、以道御之等“治道”,还是“礼乐”“刑名”“经制”等“治术”,都在传统社会有效地满足了“天下治平”“政统于君”或“治一于君”的治理需要,其积极要素不可埋没。然而,进入现代社会后,国家权力归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政治统一于主权,传统政治中那套“任德教,用周政”“以霸王道杂之”的“治道”“治术”就失去了用武之地,即便存于其中的积极因素,也必须在转换为现代国家治理理念后才能重新获得价值。现代治理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广大民众的政治主体性,使他们能够广泛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和其他各项治理;就是坚持国家制度建设,追求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充分调动和运用法制、市场、社会、人民等各个方面的力量,施以“良法”,促进“善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第二个结合”,在吸收传统治理智慧的同时,摒弃传统治理中只重“道”“术”应用而忽视体系建设、只重“政统于君”而忽视社会发展等消极元素,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强调把握现代国家治理规律,以适应时代变革的现代民主治理体系,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有力地推进了传统的“治道”“治术”向现代民主治理的转型。
创造性转化“是一个开放性的过程——对中国传统与西方两面均予开放的过程”。在这个开放的过程中,首先要体现传承性,即在时代变迁中坚持民族文化认同,重视与中国传统民主观念的“辩证连续”而不是全盘断裂,注重从传统政治中汲取营养;其次要具有创造性,即在传承的同时对中国传统民主观念进行严谨而实质的重组或改造,这当中不可避免地要对接外来的民主理论资源,特别是要遵循马克思主义民主思想的价值引领,以先进的民主概念与价值链条构建形成适应时代发展的民主思想体系;最后必须完成转化,将经过改造形成的民主思想体系应用于民主政治实践,推进现代民主政治建设,并在民主政治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民主政治理论。
三、“第二个结合”引领民主自主知识培育
民主观念的创造性转化,必然伴随着民主知识的自主培育。没有创造性就不会有自主知识培育,而没有自主知识培育,创造性就会日渐枯竭。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追求民主的历史进程中,肇始于西方的民主话语范式曾经产生过较为深远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支撑民主政治的民主理论、民主话语以及民主范式,都被打上了显性的西方烙印,实现民主的道路和方式,以及民主的评判标准,都以西方民主为范本,似乎只有西方民主才是唯一正确的话语范式。20世纪初期中国思想界广为倡导的“德先生”,也是以西方民主为摹本,复刻西方民主的呈现方式,而毫无民主知识的自主表达。然而,中国社会的独特性及其所牵引的历史性变革表明,西方民主范式并非实现民主的唯一通道。民主观念在中国的创造性转化进一步表明,在西方民主范式之外,培育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相匹配的民主自主知识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式民主话语体系,既有必要也完全可行。
(一)培育民主的“再概念”能力。对民主概念的理解和阐释,首先必然是从民主本身的存在理解民主,而更为重要的则是把业已形成的某个概念置放于特殊的历史语境中去思考和阐释,再根据不同的国家民族历史语境探寻其意义变革。英国历史语境主义者科林伍德认为:“政治学说史记载的并不是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回答,而是一个不断变化着的问题,随着问题的变化,对问题的解答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每一个时段的历史都有自己的使命,每一个时段的历史都有自己的问题,思想家肩负着自己时代的使命和要解决自己时代的问题。”民主概念的理解与使用,应当充分考虑不同的文化传统,并根据具体语境进行适度的结合与优化。民主概念的发展,必须坚持“概念祛魅”的方式,培育“再概念”的能力,而不应受到既有概念内涵的局限。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全体人民纳入民主过程,强调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在民主治理的各个环节和每个流程都要有广大人民的积极参与,是在“第二个结合”引领下“再概念”过程的典范。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同于古希腊民主,它把古希腊民主中的“多数人统治”“再概念”为“人民当家作主”,从而更加深刻地体现了现代民主的特质;全过程人民民主也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民本观念,它把传统的“以民为本”“再概念”为“以人民为中心”,从而极大地丰富了民主的内涵;全过程人民民主也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它把以竞争性选举为唯一标准的资产阶级民主“再概念”为“全过程民主”,延伸了民主政治的链条,拓展了民主治理的空间。
(二)培育民主的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民主理论产生于西方,也在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长期以来都被认定为民主的中心,其他国家则不由自主地被置放于民主的边缘地带,民众的民主主体性意识淡薄。因此,培育和提升民主的主体性和自觉意识,是民主知识自主培育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主实践中,通过民主政治建设、民主宣传教育、民主选举实践,为广大民众提供民主参与平台,逐步唤醒民主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但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民主中心论的影响和干扰一直没有停止过。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出了一条完全不同于西方世界的现代化道路,巨大的成功使得中国如何在全球结构中重新面对世界的问题充分显现出来。在这一宏大背景下,如何以“第二个结合”为引领,激活、培育和提升全体人民的民主主体意识和自觉意识就成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重大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起点,以明确人民的主体性地位为引领,以各项政治制度为保证,以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为核心,实现了民主参与的全面化和参与结果的社会化,提高了广大民众参与民主的自觉能动性。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摆脱对西方模式的依附相类似,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及由此而形成的民主主体自觉意识的提升,必将带来全球民主知识体系中长期存在的“中心”和“边缘”关系的重构。这一重构及其成果在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提供合理性支撑的同时,也必将推动人类民主知识的多样性建构,为其他国家的民主政治实践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和借鉴。
(三)培育民主的内生性发展机制。任何一种民主“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民主的内生性特点与一个国家的思想传统、社会环境、文化习俗和价值观念存在密切关联,不深入了解民主的内生性特质,就无法理解民主模式的多样性和差异性。民主知识的自主培育,其动力源泉就在于民主内生性发展机制的培育。民主的内生性发展首先排除的是民主普世性的说教。它反对照搬照抄的“拿来主义”,主张各具特色的差别化、多元化,但不排斥对接和借鉴外来资源。其次是突出民族性和区域性,特别注重与传统资源的衔接。“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有其独特的价值体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是中华民族追求民主精神的独特标识,是民主内生性发展的思想资源。再次就是培育创新的机制。创新是内生性发展的特质,没有民主理论和民主实践的创新,任何内生性发展都是纸上谈兵,生搬硬套的移植和传承注定没有生命力。民主内生性发展机制在中国共产党长期的民主实践中不断发挥作用,在不同历史阶段演进为不同的民主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提出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排除了西方民主范式的干扰,坚持从中国传统的民本伦理汲取营养,并根据中国现实国情和民族特色,对人民当家作主与社会治理作出了多层级、全链条的制度化安排。在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方面,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发展协商民主方面,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发展基层民主方面,积极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如在基层民主探索过程中产生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在广泛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基础上提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由同级人大代表以投票表决方式选择决定正式项目,就是民主内生性发展机制下的民主成果。类似的民主成果还包括“村民议事会制度”、“民主恳谈会”、枫桥经验、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等等,都是在“第二个结合”引领下内生性机制创新的表现。
(四)培育民主的赋权能力。由美国学者巴巴拉·所罗门最初提出的赋权理论,演进到民主知识自主培育的具体语境中,则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赋予民主独立自主的探索权和解释权。民主没有千篇一律的范式,每个国家每个民族都具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探索民主发展道路的权利,同时有权对民主作出不同于其他国家的解释。任何认为民主只有一种范式、干预其他国家民主探索的行为,都是民主问题上的霸权主义表现。二是赋予民主交流与互鉴的能力。虽然不同国家的民主范式各不相同,但并不排除在有些方面具有共通性。任何民主范式都必须具备与其他民主范式交流和互鉴的能力,通过交流和互鉴,不同民主范式互相博弈,形成张力,互相促进,竞相发展。三是赋予广大民众参与民主的能力。民主必须有体系化的设计,搭建平台,畅通渠道,保证各个民主主体能够全过程参与。四是赋予民主的实践能力和治理效能。民主理论源于民主实践也必须应用于民主实践,因此,先进的民主知识体系必须赋予民主以足够的实践能力,并在实践参与中实现民主制度应有的治理效能。
(五)培育民主知识体系的构建能力。民主知识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维要素的复合体,培育强大的构建能力是必不可少的环节。合理构建民主知识体系,前提是对民主的基本理念和价值立场要有清晰的认知和明确的表达,核心是对民主的基本范畴要有准确的界定,具体路径是民主主客体关系的逻辑搭建和制度安排。民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既是围绕民主议题所展开的概念建构和理念表述,也是现实世界中民主实践的具体表达和综合阐释,因而只有在民主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上才能最终完成。美国学者约翰·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一书中指出:“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政治模式,我们称之为‘纵向民主’。”奈斯比特认为,“支撑新中国社会长治久安的最重要、最微妙也是最关键的支柱就是自上而下(top-down)与自下而上(bottom-up)力量的平衡。这是中国稳定的关键,也是理解中国独特的政治理念的关键”。全过程人民民主结合新时代中国的民主实践,以“人民当家作主”为价值引领,以“人民民主”“全过程民主”为核心范畴,以“四个统一”为逻辑链条,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制度安排,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通起来,完成了民主知识体系的自主表达,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超强的民主知识自主构建能力。
在民主知识体系的自主培育中,虽然不乏对西方民主资源的借鉴,但更多的是在马克思主义引领下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主要素的改造和升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建立和完善、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及其预期发展、民主政治建设的卓著成效,更是为民主自主知识体系的培育提供了丰厚的实践资源和理论启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第二个结合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坚持“第二个结合”培育和构建民主自主知识体系,是世界民主政治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事件,不但为世界民主政治理论提供了新的知识体系,而且也为世界民主政治实践提供了新的范式。
四、把握民主知识自主培育的几个向度
民主自主知识体系的培育,既需要一般到个别的理论演绎,也需要个别到一般的经验总结。在理论形态规范建构与实践经验实证归纳的碰撞交织中,如何依据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现实,对接世界各国的民主资源,连通中国概念和中国理论,形成民主自主知识体系,是一个博大而艰深的课题。因此,必须准确把握以下几个向度。
(一)本土化与保守意识。民主知识的自主培育必然涉及民主知识的本土化问题。本土化、自主性归根结底仍然是一种自觉意识。民主知识的自主培育必须根植于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和中国特色的民主实践,这是本土化的应有之义,但本土化并不等于全面拒绝西方的民主知识,甚至完全割裂与西方民主理论的关联。著名全球化理论学者罗兰·罗伯森认为,普遍性与特殊性是一种“相互贯穿”的原则存在,在全球化背景下,无论何种自主知识体系的培育和构建,都应遵循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辩证法。从普遍性的民主知识到本土化的民主知识的演绎、从本土化的民主知识到普遍性民主知识的上升,应该构成一种环状结构,两者具有相互转换的可能与张力。在民主自主知识体系的培育中,“欧美中心论”的普遍主义固然不可取,为本土化而拒绝外源性知识则是极端保守主义的表现,因此,既要重视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经验的总结,同时也要注重对世界各国民主建设成就和理论的借鉴。更为重要的是,中国的发展和治理正在由过去的跟跑、并跑向领跑转变,这一转变也包括民主建设在内。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民主知识体系的自主性必须是一种全球意义上的自主性,必须建立丰富全球民主知识内容、成为全球民主拼图重要板块的信心,因此,摒弃保守意识,以海纳百川的气度吸收世界各国的民主建设的精华,才能真正构建本土化的民主知识体系,才能“回答好世界怎么了、人类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题”。
(二)本土性与现代性。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而非西方世界所独有。西方民主之所以一度得到广泛推崇,是因为18世纪以来西方工业化的成就导致人们在西方民主与现代化成就之间建立起一种因果联系。随着21世纪的到来,西方式现代化在发展与善治维度上的优势逐渐消退,曾经被广泛认同的现代化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正在成为一种悖论,曾经被奉若神明的西方民主也面临着现代性转型和改造的严峻事实。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和政治文化形态不同,民主在各国的缘起、运行和发展也大为不同—自由主义民主、参与式民主、代议制民主、民粹式民主、协商民主等等,不一而足。不同类型的民主有不同的运转原则,民主的本土性特点也十分明显,那种认为民主是地地道道的西方舶来品的观点,既是对民主的巨大误解,也无法充分阐释民主的本土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主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应该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来评判,而不应该由外部少数人指手画脚来评判。国际社会哪个国家是不是民主的,应该由国际社会共同来评判,而不应该由自以为是的少数国家来评判。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用单一的标尺衡量世界丰富多彩的政治制度,用单调的眼光审视人类五彩缤纷的政治文明,本身就是不民主的。”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民主”这一民主新范式。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民主理论的现代化突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提出,向全世界昭示了一个鲜明的事实:民主不是西方的专利,中国的民主也不是对西方民主的简单复制,中国的政治文化本身适宜于民主的发展。而且,以人民为中心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因为其政治决策是以人民需求为基础的,因而更易于在经济和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取得成功。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解决了民主的本土性问题,又直面了民主的现代性问题,实现了本土性和现代性的统一,因而必将成为全球民主形态的新典范。
(三)民主研究范式。在既有的成果中,民主研究范式大多关涉民主的属性规定及制度模式,而忽略其中的细枝末节问题。由于世界范围内民主政治的变动不居,各国历史语境的不同、文化传统的差异等因素,民主的研究范式也处于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当一种新的民主范式出现后,研究者根据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论,对新出现的民主范式进行分析和概括,提出一些与传统规范不同的理论、原则或概念,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与积淀、争论和验证,最终演变成为一种新的研究范式。20世纪40年代,熊彼特以英、美两国的民主制度为范本提出精英民主理论,对国家政权中政治精英、民众与参与的互动关系进行阐释,成为风靡一时的民主研究新范式。但这种民主范式的建构存在太多假设,所以遭到的质疑也越来越多。几十年之后,这种民主范式在包括英、美在内的国家与社会治理中遭遇多重困境,也从实际层面对这种范式进行了证伪。到了20世纪80年代,福山又提出,西方的民主政治是“人类最后一种统治形式”,是“人类意识形态发展的终点”。于是,依据福山的“历史终结论”引发了新一轮以美国自由民主制为模板的民主范式研究风潮。然而,美国式民主向其他国家移植的失败,“中国模式”奇迹般的崛起,“全过程人民民主”破除了长期以来人们对西方民主的执念和迷信,跳出了意识形态的争论,根据我党一百多年民主实践的经验,以平等、务实的姿态探索究竟什么是真正的民主,从民主本质、民主制度、民主运行等多个维度构建了一种全新的民主范式。“全过程人民民主”范式的建立,必将改变人们对民主研究范式的既往认知,引发又一轮的民主范式研究风潮。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04期
作者:钱安琪(1992—)女,山东烟台人,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博士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赵宬斐(1968—),男,安徽蚌埠人,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