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张誉龄:以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共产党人党性修养

发布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7-21浏览次数:10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是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基础工程,是淬炼党员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调守纪律讲规矩,以刚性约束、严明纪律增强共产党人党性修养,从而提升党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一、党纪学习教育的基本要义

纪律是特定组织规范运行、维护共同利益的行为准则,本质上体现了组织内部的统一意志。《左传·桓公二年》中记载:“以临照百官,百官于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这一纪律概念也是中国传统社会官员遵守的基本规则、规矩。就现代政党而言,纪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阶级性、约束性、时代性。党的二十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中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的纪律是党保持其先进性和纯洁性、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保证。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任何一个政党要保持其组织力、行动力和纪律性,都必须具备党的基本章程并与时俱进地加以完善。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章是党内法规的总依据,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是管党治党的根本遵循,也是纪律建设的根本制度保障,认真学习党章并严格遵守党章是党员应尽的基本义务。党章的发展史,也是党的纪律建设史。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并逐步完善党的章程,从1922年党的二大讨论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即《中国共产党章程》,至2022年党的二十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章在革命、建设、改革不同历史时期不断修改完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效力和最高权威,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规矩。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权威,真正使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大纪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心。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1997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提出,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并规定了七类违反党的纪律的错误情形。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纪行为分为十类。2015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大纪律,由此明确了党的纪律主要内容的基本框架。党的二十大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再次明确六大纪律是党的纪律的基本内容,为新时代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了“戒尺”。2023年12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在加强纪法衔接的同时充实了违纪情形、细化了处分规定。六大纪律是体系严密的有机统一体,是管党治党的刚性约束。其中,政治纪律是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第一位的纪律,是党员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与基础。要抓住政治纪律这个“纲”,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面从严。组织纪律着重处理党组织、党员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突出把“四个服从”作为最基本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重在廉洁用权,反对特权和滥用职权,遏制腐败;群众纪律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工作纪律重在明确主体责任和正确履职,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生活纪律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严肃查处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以及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要引领广大党员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逐条学习领会六大纪律,以纪律行,以纪正身。

纪律执行与遵守是党纪学习教育的落脚点。纪律的根本在于执行与遵守。“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党的规矩,没有特殊与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而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法贯通,强化党的纪律的执行与遵守。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纪在范围、约束程度等方面严于国法,在规范生成、触发机制上具有先在性,只有不踩踏纪律红线,才能永葆党组织肌体健康。党规党纪主要约束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特权,党员和党员干部既要遵守党纪,也要遵守国法。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二、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

党纪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有力抓手,要深刻领悟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真正使党纪学习教育的过程成为增强党性修养的过程。

有利于形成全体党员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纪律意味着约束和服从,体现出制度的震慑威力,只有建立在绝对忠诚、高度认同、自觉遵守基础之上的纪律才更加牢固。刘少奇在《论党》中指出:“共产党的纪律,是建筑在自觉基础上的,不可以把党的纪律变成机械的纪律,变成限制党员自动性与创造精神的所谓‘纪律’。应该使党员的纪律性与创造精神结合起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党员遵守纪律的意识自觉是基础。应充分发挥理想信念的精神激励作用,从思想上解决部分党员规矩意识淡薄的问题,促使其抱令守律、规行矩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要充分发挥党的纪律的先导性和引领性功能,重塑中国共产党人的纪律观念,从而将其转化为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模式和自觉遵循。

有利于持之以恒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坚持激浊和扬清并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破‘潜规则’,立‘明规矩’。”良好的政治生态不仅仅要加强思想教育这个“柔性之计”,拧紧思想“总开关”,夯实理想信念“压舱石”,也要依靠完善制度体系这个“刚性之策”,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双向协同发力,共同筑牢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根基。我们党在管党治党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纪律规矩营造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切实正风肃纪为切入点,利用好纪律这个“净化器”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从而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持之以恒地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有利于传承并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中国共产党是以严明纪律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党纪学习教育,并形成了讲纪律的优良传统。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把纪律教育看作党的纪律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环节,强调纪律教育对象的普适性,指出纪律教育对锻炼一般党员和监督党员干部都是必要的。解放战争时期,为清除党内错误思想,党中央全方位、高强度地开展党内纪律教育。如要求全党重新仔细阅读《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共产党宣言》等马克思主义著作以树立正确观念,通过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度等,帮助党员和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纪律观念,自觉服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新中国成立初期,党中央明确指出要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更是明确提出,一靠理想二靠纪律才能团结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极大的耻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有效方式,使党的纪律渗透进党的灵魂、熔铸在党的血液里。

三、党纪学习教育和党性修养的内在关系

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紧密相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党性管根本、关乎全局,纪律重规制、利长远。党性决定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性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党性是否坚定的重要标尺。对于中国共产党人而言,党性和党纪并不是与生俱来的,锻炼党性修养和接受党纪学习教育,是组织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党纪学习教育与党性修养的关系,推进党性、党风、党纪一体化协同治理。

坚定的党性修养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党性决定党纪。党性与阶级性紧密相连,一个政党的党性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政党,始终站稳无产阶级立场,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中国共产党人的党性原则是必须坚定人民立场,人民立场决定着党的纪律是人民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党纪学习教育首要的就是要坚定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党纪明确党员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其根本依据是党性。一个政党制定和执行什么样的纪律,由这个政党的党性所决定。另一方面,提升党性修养是党纪学习教育的内在要求。党性强调理想信念,注重境界提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我将无我,不负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至高境界。就个体而言,只有具备增强党性修养的较强愿望动机,才能在脑海中形成宏伟蓝图,并通过行动将纪律约束转化为内在的党性修养。

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保障。首先,党纪学习教育是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党性修养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组织纪律性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他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典礼上的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使党性教育入脑入心、刻骨铭心”。其次,党纪学习教育是衡量党性是否坚定的标尺。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标志性特征,是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艰苦斗争的关键密钥,只有坚持铁的纪律才能永葆纯洁党性。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2年指出,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以党章为核心的党的纪律是衡量党性修养的标尺,是检验党员、干部忠诚度的衡量标准。再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党性修养的重要保障。党性修养触及人的灵魂,指引党员朝着党组织的目标理想与应然状态不断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这一过程蕴含着自律与他律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作为党员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性修养必须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进行锤炼,党内生活既依靠党的纪律的约束作用,又依靠纪律教育帮助党员拧紧纪律意识的“螺丝”,通过显性和隐性相结合的党纪学习教育,将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转化为党员的愿望动机和锤炼党性修养的行动动力。另一方面,党员和党员干部不是机械被动地接受党纪学习教育,而是自觉主动地将党性要求内化为个体意识,并将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付诸实践。

以党性党风党纪齐抓共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性党风党纪三者紧密相关、有机一体,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是统率,重在立心铸魂;党风是形象,重在塑新风;党纪是保障,重在立规促行。只有牢牢把握党性这一根本问题,才能抓住管党治党的根本,并推动党风党纪问题的解决。党风党纪可以纠偏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以严明纪律惩治腐败,铲除党内问题滋生的土壤。通过党性党风党纪齐抓共管、一体推进,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升党的战斗力、创造力、凝聚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坚强党性,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无论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还是锻炼党性修养,都是为了促使党员和党员干部不断严于律己、自我革新,解决党内存在的“两面人”“软骨病”“四风”等阻碍党的事业发展的问题,从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以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推进路径

党纪学习教育是提升共产党人党性修养的重要路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都要以高度的自觉意识,把以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作为终身必修课。

健全党纪制度体系。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有关纪律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并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如1961年1月中共中央制定了《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1980年2月党的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等。我们党以党内纪律法规作为重点,协调推进纪律教育与纪律规章制度建设,废除或调整不适应时代发展和现实情况的法规制度,制定并完善新的法规制度,健全党内规则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纪律方面的党内法规更加健全。2015年10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9年1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尤其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主干性的党内法规,以党章为总依据经过三次修订,是新时代党纪建设的制度创新成果,与《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一起成为党纪体系的重要内容,使党纪学习教育有规可依,有法可依。

创新党纪学习教育形式。一是坚持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以党纪学习教育促党性修养,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党纪学习教育融于日常,做在经常,实现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要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要充分发挥党校等集中学习主阵地优势,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基层党组织集中学习制度,制定系统性党纪学习课程清单,有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党纪专题学习,引领广大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此外,要开展经常性学习教育,把集中性教育活动经验和成果推广并实际运用到党组织日常性教育工作中。对集中性教育的遗留问题和未涉及的问题要进一步进行探讨,综合运用集体学、个人学、交流学、研讨班等多种方式,做到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坚决防止和杜绝出现“两张皮”“两脱节”,避免形式主义,务求实效。二是坚持正面示范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在开展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的过程中,要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将具有示范、榜样作用的正面典型和具有警示、告诫作用的反面典型融入教育过程,提高党纪学习教育的生动性和感染力。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在案例选择上,真正好的案例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而是要具有真实性、故事性,能够引发受教育者的共鸣。案例选择要根据不同的教育对象,注重分层分类、菜单化、精准化。在案例讲述上,要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之有序。通过有重大社会影响力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案说纪,让党员和党员干部知敬畏、严律己,提高纪律敏感性和鉴别力,淬炼党性修养。

 

优化党纪学习教育方法。首先,坚持实事求是与因人施教相结合。从实际出发,从客观、整体的角度看待党的纪律建设的历史经验。既要全面学习当下党的纪律制度与理论,也要深入理解以往党的纪律发展历史以及历史事件。要将党的纪律教育与中国具体国情相联系,将党纪学习教育的正向引领与违纪个案的警示教育紧密结合。此外,要根据党员的不同情况,如思想水平、文化基础、党龄阅历、所处环境和职责等,有所侧重尤其是要抓住“关键少数”,用制度纪律明确领导干部的权力范围与行为边界,促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其次,坚持引导性灌输与内省性启发相结合。马克思主义视域中的灌输不是强硬性、“填鸭式”的空洞说教,而是符合教育对象需要的引导性宣传和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从外部对党员进行党规党纪的灌输与引领,要从外在知识输送到个体体验领会,再内化为理性的行动准则。同时,党纪学习教育离不开党员的内省,党员和党员干部要通过反向内省,对党的理论、党规党纪、典型案例等自我吸收、自我消化,并获得新的认知与启示,形成外在灌输与内在自省、他律强制与自律约己的统一。再次,坚持说理教育与严格执纪相结合。说理教育“是教育者通过语言表达、阐释、传递相关思想理论,提升教育对象思想道德素质的方法和艺术”。党纪学习教育往往采取说理的方式,依托事实与逻辑、语言与修辞、情感与理性等,促进受教育者的认同和理解。党纪学习教育仅仅是手段,执行纪律才是最终目的,执行力决定着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纪律就是要执行的。”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将以理服人与严格执纪相统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克服执纪守纪宽松软的“稻草人”现象,做到严肃法纪、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丰富党纪教育载体与媒介。利用可视化、数字化传播形式,利用好新媒体平台提供沉浸式、场景化多维体验,是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时效性和感染力的创新途径。通过搭建多维媒介、多种载体联动互通的教育模式,创造“全效型”教育环境,提高以党纪学习教育增强党性修养的实效。一是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党纪教育,形成立体化空间格局,促进教育主体多元化参与。二是搭建物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平台,完善线下教育的硬件设施,打通线下和线上的时空连接。大数据平台能够快速、精准地识别并搜集热点信息和话题,党员干部也可以随时随地了解规章制度条例,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比较学习。此外,在互联网时代,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发挥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党内和党外的监督也更加公开透明。三是构建虚拟仿真平台。加快人工智能的创新运用,依托AR、VR、MR等技术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沉浸性、交互性和趣味性,使得理论知识“活起来”,使历史和现实场景“动起来”,从而营造多感官、全身心的全息教学场景。在强调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的同时增加其感召力,让纪律真正走进生活、走进内心,确保以党纪学习教育提升党性修养。

 

作者:刘波,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张誉龄,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生

来源:《唯实》2024年第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