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婷婷、孙迎联: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现实梗阻与发展路径

发布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0


【摘  要】当前社会进入数字技术时代,数字时代的大潮流对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影响深远,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数字技术来赋能助力。数字技术与共同富裕在时空动态、战略目标、供需功能适配等诸多方面具有耦合性。依循技术社会互构论的逻辑思路,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关涉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和共同富裕形塑数字技术两个方面。但在现实中,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受到诸多羁绊,数字技术“受制于人”,数字鸿沟“难以弥合”,数据确权“混沌不清”,共同富裕价值理性羸弱、目标体系稚嫩。针对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现实掣肘问题,通过深化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和创新、缩小乃至熨平“数字鸿沟”、加大数据确权力度、强化共同富裕价值理性和辨明共同富裕目标来强“四力”、聚合力、展效力,畅通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发展进路。

【关键词】数字技术;共同富裕;赋能;数字鸿沟;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千百年来人民孜孜以求的夙愿,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神圣使命。时至今日,中国共产党已制定了分步走的共同富裕战略部署,并贯彻到党的具体行动当中。共同富裕从承诺性话语、战略性部署到行动性纲领的嬗变,诠释了共同富裕不仅仅是抽象的夙愿,更是具体的行动。故共同富裕的实现要融入时代大势、扎根具体实践。共同富裕的实现需洞悉时代,因应时代之变,顺势而为。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人类社会进入数字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被裹挟在数字时代这个大时代潮流之下。而共同富裕的实现也应扎根实践,数字时代的波谲云诡是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所致,因此共同富裕扎根实践的抓手便是数字技术,共同富裕的艰巨性需要数字技术的非常规性迭代助力,也即是说共同富裕的实现借助一个时代的新技术为自身赋予新的能量就是必然。而学界对于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宏观直接性研究较为稀少,对其的微观间接性研究较多。多从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数字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等角度间接性研究,也多从诸如区块链、大数据等具体技术赋能共同富裕,或者从数字技术赋能相对贫困治理、乡村共同富裕、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更具象的赋能客体,更或者从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二者均具象化入手。目前基于交互视角从宏观角度探寻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研究依旧稀少,本文依凭技术社会互构论的理论逻辑引导,以交互视角审视赋能,此处的赋能不仅仅指主体对客体的赋能,其本质还内蕴着客体对主体的引导和评估。故本文拟以交互视角来审视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洞察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何以可能、以何可为、有何梗阻、如何践履,以便找准共同富裕的发力点,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注入强劲动力。

一、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的耦合性

在中国的场域内,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同时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数字中国的发力期。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之所以可能,不啻是两者在时空动态上的一致,还在于两者在战略目标上的耦合,在供需功能上的彼此适配。

(一)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在时空动态上的耦合

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在发展时间上具有耦合性。中国正面临百年之未有大变局,数字技术的跳跃式发展和融合式创新,使得经济社会发生结构性重组,文明面临更迭,治理方式需因应浪潮嬗变。基于数字革命浪潮的裹挟和数字技术强大的重塑力,各主要国家都把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作为谋求国际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方向。故中国也注重数字技术的战略性布局,《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明晰了在2025年和2035年数字中国分别需要达致的梯次目标。无独有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澄明了“十四五”末和2035年需要实现的渐次进阶目标。不论是数字中国的建设还是共同富裕的实现,均是指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因此,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在战略部署中的步调和目标是一致的。

数字技术与共同富裕在空间上具有契合性,其汇通点便是社会主义的中国。从中国这一整体场域来看,数字技术在中国的勃兴深蕴着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这一关键内核。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是在扬弃资本逻辑宰制下的数字技术资本主义应用的基础上,依循人本逻辑而展开的实践活动。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在中国要接受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指导,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共同富裕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合符节的本质规定性目标。从经济视角观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键分殊彰显在共同富裕和两极分化的制度性的分野。“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规定。纵使资本主义在体制方面隐然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两极分化,但其难以突破制度上的桎梏。而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兼具共同富裕的体制性的基础和制度性的跃升。

(二)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在战略目标上的耦合

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目标统摄下的关键因子。不论是数字技术的社会主义应用还是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均是对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样态与理论内涵的丰富。数字技术无孔不入,洞穿经济社会的各领域、多层次,以至于生成了数字化这样一种背景性存在。在此背景的裹挟之下,数字技术带来的系统性影响无远弗届。兼具强大嵌入耦合性、系统重塑性的数字技术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联袂登场也就成为必然,即用数字技术之射中国式现代化之。具体来说,党和国家顺势而为,在二十大报告中深中肯綮地提出数字中国这个概念,在《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明确指出,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这也昭示着数字技术于数字中国建设而言的基础性地位。而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由是观之,数字技术是中国式现代化战略目标在技术向度的关键动力基础。反观共同富裕与中国式现代化的关系,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概而言之,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体系论域内,数字技术是其基础性动力因素,而共同富裕是其重要特征因素。从其内核来看,数字技术是物质支撑,而共同富裕是价值方向。具言之,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而言,数字技术赋予的更多是一种更具象的物质力量,而物质力量的作用方向则需要共同富裕的价值方向引导,实现精准有的放矢,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同理,共同富裕作为价值方向的抽象存在,要使其成为真实的实践样态,则需要具象的物质力量去践行,而数字技术则为其从价值到实践的跃迁的物质支撑。由此可知,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耦合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目标。

(三)数字技术与共同富裕在供需功能上的适配

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并非彰显着数字技术赋能的单向性和赋能客体的受动性。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是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的双向同频互促,究其原因在于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在供需功能上的适配性。

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是一种“赋能-反馈-再赋能-再反馈”的螺旋式上升且两者不断优化彼此、相互融通的过程。之所以这样,是由技术的使用价值的二重性决定的,技术的使用会产生正价值和负价值,基于此,人们对技术的态度也出现了技术乐观主义和技术悲观主义的分野,显而易见,在纯粹的完美滤镜下奉为圭臬的态度不可取,而在纯粹的批判滤镜下弃之敝履的态度也要不得,而应该采取利弊参半的客观态度。同理,我们也应该秉持审度的态度去看待数字技术,因为在某方面数字技术的赋能可能会达致富裕的结果,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能会阻滞共同的实现。于共同富裕的目标而言,数字技术使用正价值和负价值的相互抵牾,使得赋能之后必然要去反馈,以便用共同富裕中向善的价值向度去规约数字技术中掣肘共同富裕的技术,数字技术经过共同富裕价值的浸润进行创新突破,再一次去赋能共同富裕的实现,就这样数字技术在共同富裕的梯次进阶中迭代,达致物的价值目标,而共同富裕在数字技术的颠覆创新中跃迁,达致人的工具理性。概言之,数字技术应用中的负价值需要用共同富裕的价值去规约,而共同富裕目标也需要数字技术这一工具去落地,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供需功能上的适配性也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汇通的确证。在赋能过程中,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相互补充、嵌入、渗透、融合,用人的共同富裕去消弭数字技术的统摄,用数字技术的发展去实现人的共同富裕。

二、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

鉴于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的多重耦合性,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何以可能得以释疑。而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又以何可为呢?这就关涉到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而在技术社会互构论的理论引导之下可知,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不是数字技术的单兵突进,而是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的双向优化。故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便指涉数字技术助力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和共同富裕形塑数字技术的逻辑理路两个方面。

(一)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作用机理的理论引导

技术与社会的关系问题业已成为贯穿技术哲学始终的核心主题,而囿于对技术本质的偏颇认知,衍生出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建构论两种认知范式。而作为与人类相伴而生的一种极为重要的社会实践活动,技术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双重特质,由此决定着技术发展的自主和可控的双重特性。它的发展有其自身相对独立的规律性,同时又必须接受人的选择。正是奠基于对技术本质属性的深刻洞察之上,技术社会互构论应运而生。技术社会互构论甫一出场,便兼有批判和建构的属性,辩证否定技术决定论和社会建构论,认为技术和社会并非单向度的决定和被决定关系,而是双向互动、扬弃他者和自身以至于共赴真善美的过程。在技术社会互构论的引导和启迪之下可知,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绝不是数字技术的单兵突进,而是数字技术和共同富裕的双向优化。具言之,技术变革既不会以同等程度渗透到所有领域,由此导致均衡发展,也不会自然而然地产生经济增长成果的均等分享。显然,数字技术驱动共同富裕的实现也并非水到渠成之事。同时,熊彼特创造性破坏理论澄明了,技术创新潜藏着破坏性风险。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故,用共同富裕的价值去引导、规制、磨砺数字技术赋能过程,用共同富裕的目标去检视数字技术赋能结果,弱化乃至消解数字技术对共同富裕的破坏性一面,将创造性破坏蜕变为创造性建设

(二)数字技术助力共同富裕的逻辑理路

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还是政治问题。多角度立体环绕式透视共同富裕问题的本质,才能找到乃至撬动共同富裕问题解决的支点。故从经济-社会-政治这一视阈去探究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作用机理,发现赋能中的现实掣肘,基于问题-工具-目标的逻辑理路,用数字技术工具去解决共同富裕现实梗阻的问题以达致共同富裕目标。数字浪潮中,数字技术的快传播、广覆盖、低门槛等特征的加持,使得数字技术深度嵌入经济、社会和政治等各种场景之中。中国逐步进入数字时代,未来共同富裕必然是以数字经济为依托来积极有序推进。数字技术融汇于经济的血管之中,形成了数字经济。数字经济借助于数字技术的潜在特性,新增了非消耗、规模价值递增的数据要素,降低了束缚于物理空间的交易成本,延展了双空间的市场边界,驱动经济增长。同时,基于数字技术的数据高流动性,产业分布不再拘泥于物理空间的集聚效应,这一定程度可均衡区域发展;数字技术的广覆盖、低门槛、环保特质,使得淘宝村在农村遍地开花,也带动了农业的数字化,加速了乡村振兴的步伐,这一定程度上熨平了城乡的差距。数字经济的弥散必然要求新形态的社会与之相匹配。数字社会则是广泛深入运用数字技术去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等难题的新社会形态。数字技术在社会中的扩散渗透,增添了弱者的致富路径,诸如,农民多了在乡村从事第二三产业的选择权,残疾人足不出户就可经营网站等等;数字技术突破时空的桎梏,在教育、医疗行业可以均衡地区差异。申言之,就业、教育、医疗等社会问题数字化消解的过程,也就是人力资本的渐进积累进程。从人本逻辑角度看,人力资本积累的城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应用,驱动经济社会各领域发生了系统性、全局性、长远性变革,给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数字化,治理的数字化呼之欲出。数字技术能给国家治理带来独有的增量质变。数字技术在治理过程中能促进连通性、实现数据化与直面复杂性。数字技术和治理的交汇使得人与人的连接变得泛在化,亦如六度效应,广而言之,这使得政府体系内部、社会内部、政社之间的连接变得更即时高效,利于形成治理共同体,为人民共建共享富裕生活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数字技术的应用亦产生了新的生产要素数据,数据的海量集聚和存储、算力的急剧飙升,使得治理愈发能直面个体的异质性,治理越发精准化,为富裕中的共同维度提供技术驱动。此外,囿于传统治理的工具问题,治理通常会有化约的思维倾向,数字技术以及其衍生的数据,给治理带来了直面复杂性的底气,开发利用好技术和数据,可预警风险而不是事后救火,疏通共同富裕路上的堵点,加速共同富裕的高质量实现。

(三)共同富裕形塑数字技术的逻辑理路

于数字技术赋能而言,共同富裕不啻是一种价值导向,还是一种有多维度、多层次的具体指标体系的实践目标。一方面,用共同富裕的价值去引导、规约数字技术赋能过程。共同富裕作为数字技术的价值导向,应贯穿其赋能过程的始终。共同富裕作为价值导向,其内核为人本主义思想。数字技术应用的深度颠覆性、高效变革性,使得注重效率、技术之上的工具理性大行其道。工具理性的高歌猛进蚕食了共同富裕价值理性的空间,易产生工具理性的僭越,遮蔽共同富裕价值理性,主次易位,衍生出数字利维坦,人的异化在所难免,更遑论共同富裕的实现了。故,在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仅要追逐赋能的力度和效度,还要寻绎产生赋能温度的实质性路径,用共同富裕的人本价值引导数字技术向善,常态化检视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使其复归本位,如若产生僭越和蚕食人本价值理性的技术,则需要反思和改进,以便腾置出日渐式微的共同富裕价值理性的生长空间。诚然,用共同富裕的价值去引导规约数字技术赋能过程,并非意味着共同富裕价值的强势日常式干涉,以至于演化为数字技术发展实践中的阻滞因素,过犹不及。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和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性并非是相互抵牾的关系,两者应保持适度的张力,探寻到动态发展中的贴切的张力度,同频互促。

另一方面,用共同富裕的目标去检视数字技术赋能的实践结果。共同富裕作为实践目标,其不仅要有定性面向的内在规定性,也必然要有定量面向的可校验性。故,要把纷繁驳杂的共同富裕问题分条缕析,构建出科学性、可行性的多维度、多层次的共同富裕具象指标体系,才能去审度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效度,对数字技术的再次赋能增效产生实质性提升。具言之,数字技术广泛而深度嵌合于各生活生产场景中,会产生各种掣肘亦或者助力共同富裕的结果,在利弊互现的结果中,锚定共同富裕具象指标体系,校对赋能结果和共同富裕目标的差距,反思产生分殊的根由,其中是数字技术本身的肇因,则去改进、融合相关数字技术;而非技术因素的缘由,则去补充、完善、融通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政策和体制。如若两者兼而有之,则去协调技术的发展和政策体制的助力,使两者同频互促。数字技术得到相应的社会选择和形塑要求之后便会升级提质,持续服务于各生产生活场景中,持续评估对共同富裕赋能增效的结果,进一步探寻差距的缘由,就这样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地互嵌、互塑、互促。

三、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现实掣肘

共同富裕是一个渐次铺展开来的复杂全面系统工程,它的实现是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各领域分进合击的梯次逼近目标的过程。中国无先验模板可镜鉴,其实现是在探寻中完善的过程。在现实中,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受到诸多羁绊,数字技术受制于人弱化赋能共同富裕的驱动,数字鸿沟难以弥合背离赋能共同富裕的初衷,数据确权混沌不清迟滞赋能共同富裕的进度,共同富裕价值理性羸弱、目标体系稚嫩难以规训数字技术。

(一)数字技术

帝国主义国家为了经济上的剩余价值、政治上的权力统摄、文化上的思想控制,锁定了数字化潮流中的数字技术,用其遮蔽扩张性的图谋,演变为数字帝国主义的时代样态。中国所面临的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关键挑战之一便是数字帝国主义。在数字时代,美国对中国的技术封锁更是变本加厉,对中国头部科技企业华为进行多重打击,限制中国数字企业Tik Tok的发展,阻碍中美科技人员的交流,对中国数字产业和数字技术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总之,数字方面的核心源头性基础性技术受人钳制的局面尚未得到实质性改善。究其原因,中国在数字经济关键领域原创性技术很少,这是一个明显的短板。一方面,中国缺乏掌握底层技术的世界级数字企业。数字经济勃然兴起,呈井喷发展态势,但其实质是外强中干。勃兴之势只是些许数字企业在借鉴的基础上对接上中国广大而多样的市场的表征而已。中国有一批数字企业具有较强的国际影响力,但主要体现在应用型的平台企业上,真正自主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领军企业还是少之又少。凤毛麟角的世界级数字技术企业,使得我国在面对诸如美国的技术围堵中多少有些进退失据,影响我国产供链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中国数字技术方面的人才相对匮乏。不仅是数字技术研发岗位人才,还有能够同时深刻掌握传统行业发展方向和数字技能的复合型人才,都存在较为严重的短缺状况。人才是数字技术创新的重要引擎,数字技术方面人才的阙如,使得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欠缺了核心驱动力。故,数字技术本身在国际上发展受制于人,作为共同富裕的驱动性要素,其动力是不足的;而作为共同富裕的工具性要素来看,数字技术还处于发展进阶中,其效度也会大打折扣。

(二)数字鸿沟

数字化是一个非均衡的渗透和下沉过程,故而会产生横亘于不同国家、不同区域、不同群体之间的数字鸿沟。数字鸿沟经历了接入沟使用沟知识沟的内涵迭代,从前提性鸿沟、过程性鸿沟到结果性鸿沟的指涉更迭和鸿沟进阶,意味着鸿沟的成因愈益驳杂,鸿沟的弥合愈益困难。而全球新的贫富差距,即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贫富差距问题是共同富裕实现路上的绊脚石,故数字鸿沟的弥合困境影响共同富裕的成色和滞缓共同富裕的进程。具象而言,数字弱势群体是数字鸿沟在微观层面的区隔产物。在数字浪潮的裹挟之下,政府-市场-社会的数字化已呈现快速行进样态,可是数字浪潮之下总是会有所纰漏,社会的弱势群体鉴于认知持旧、经济贫困、生理问题等单一或者复合性因素而难以接触抑或是难以使用数字技术,而社会全领域多层次的数字化自然就意味着对数字弱势群体选择权的褫夺,也即是数字弱势群体被动脱嵌社会。技术传导扩散与非均衡化赋权剥夺了数字弱势群体的部分可行能力,群体性能力差距是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故数字鸿沟区隔出的数字弱势群体是共同富裕的现实掣肘。数字鸿沟的影响远非事实上的不平等那样简单,还触及到个体的心理结构与精神秩序。实证结果表明,在数字时代,数字鸿沟已经成为导致相对剥夺感的重要因素。而相对剥夺感蚕食着获得感、幸福感,获得感、幸福感是人民精神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因此,数字鸿沟也阻滞着精神层面的共同富裕的进度。

(三)数据确权

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过程难以逾越数据这一新增性生产要素,新生产要素的每一次产生都离不开新技术变革,鉴于此,数据要素也必然与数字技术的变革如影随形。数字技术奠基下的数据要素随着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的深化,已成为共同富裕实现不可或缺的重要依凭。也就是说,基于数字技术而产生的数据要素一跃成为数字时代共同富裕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数字要素不仅本身是一种新增质变性生产要素,而且于其他生产要素而言,其具有乘数作用和替代效应。正是基于新要素的新特性,共同富裕才有高质量实现的可能性,但是换个角度来看,正是囿于新要素,相关的制度规范也正在寻绎中。数据确权是数据要素价值化的要件,但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交易权等尚未被法律明确界定,国际社会也仍没有达成共识和通行规则。关于数据确权的相关体制机制不清晰,会掣肘数据要素价值化的实现,还会引发隐私泄露”“数据垄断等诸多桎梏共同富裕实现的外部性问题。数据公私边界混沌使得数据脱敏对象的含混,易造成隐私暴露,诱发一系列诸如网曝致死等诸多负外部性问题,更遑论精神共同富裕了。此外,数据垄断易招致贫富差距扩大。在数字经济时代,如果所有分散用户、数据劳动者、相关实体产业部门劳动者不能分享数据要素所带来的剩余,只有少部分平台寡头拿走大多数剩余,那么,发展数字经济对于共同富裕的作用将难以完全发挥出来。

(四)共同富裕价值理性羸弱、目标体系稚嫩难以规训数字技术

在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逻辑下,共同富裕不仅是一种价值理性的存在,依凭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来实现其的落地,而且还是一种实践具体的目标体系所在,通过数字技术的创新融合实现具体的拆分目标。但兼具价值和目标特性的共同富裕均对数字技术的赋能产生一些问题。从价值内涵来看,共同富裕体现了人民至上和以人为本的价值关怀。共同富裕核心要义在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它体现的是价值理性维度的意蕴。而数字技术更多内蕴的是工具理性,数字技术的强势崛起和长驱直入,很快使其由工具性存在转变为背景性存在,工具理性的延展和渗透俯首即是,这种势如破竹的气势易遮蔽价值理性的存在,工具理性的膨胀也昭示着价值理性的孱弱,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性逼仄的生存空间难以一蹴而就地引导解决工具理性诱致的异化等诸多难题。此外,邱泽奇提出的异步困境,技术快速迭代,既有的社会规范无力约束新兴的技术行为,造成技术行动与社会规则之间的异步。同理,基于迭代速度倍增的数字技术,人们认知进阶滞后,对于共同富裕价值性认识的深度与技术进度的速度向左,出现了两者的异步,便难以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共同富裕作为实践中的目标,对于数字技术赋能的客观动态实际和结果有驱动、评估反馈之功。但与第一个百年目标的脱贫攻坚相比,共同富裕并没有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明确标准。自从共同富裕概念提出以来,还没有一套比较成熟的共同富裕评价指标体系。学界对于构建科学合理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也进行了林林总总的寻绎,但聚讼不已。关键指标的选取侧重点不同,有些指标诸如精神共同富裕的测度难以选取适切且科学的指标来衡量,同时,即便构建的体系还算科学,但是有些指标的数据难以获取。一套成熟且有共识的科学客观的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构建还面临诸多窘境,更遑论其对数字技术赋能的驱动和评估了。

四、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

基于问题导向,针对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现实掣肘问题,有的放矢,通过深化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和创新、缩小乃至熨平数字鸿沟、加大数据确权力度、强化共同富裕价值理性和辨明共同富裕目标来强四力、聚合力、展效力,畅通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发展进路。

(一)深化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和创新,厚植共同富裕驱动力

在高度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成为驱动共同富裕的必然之选。但是各国竞逐焦点前置,数字技术源头性关键技术受人钳制的局面尚未得到实质性改善。如何完美破局,摆脱他国钳制的窘境成为数字时代共同富裕路上的必答题。中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根源是基础研究和原创性技术支撑不足以及对源头和底层原理、方法的研究不足。基础研究是颠覆性创新的源头,科技创新的潜力大小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基础研究和颠覆性创新,这也会影响到数字时代共同富裕的成色。故,一方面,自立自强。科技封锁的危机也潜藏着机遇,能够逼迫出绝处逢生的能力,也意味着自立自强的决心和行动力。第一,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主导作用。就数字技术基础研究而言,其变现性弱、投入高、周期长、不确定性高,故需施展独有的新型举国体制的作用,强化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等力量,集中各要素有的放矢攻克难题。第二,强化科技型领军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政策是技术跃升的关键外生因子,适切科学的政策可为数字技术基础研究提供优良的生态。扶持和激励领军型企业积极投入基础研究工作,用外生力量激活企业创新的内生动力。企业内生驱动力的培养是文化潜移默化的结果,培育发挥热爱基础研究的文化氛围,用持久的文化内驱力来对抗漫长而艰难的基础研究。第三,深化学校的育人作用。强化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分门别类的学科建设,强调数字技术类交叉学科的教育,培育高精尖的技术人才和复合性人才,为数字技术研究注入动力。另一方面,开放合作。自立自强并非意味着摈弃开放合作,两者并行不悖。不论是基于我国数字技术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困局,还是鉴于未来中国在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领跑目标,我国都应该加强数字技术方面的开放合作。积极与国际上数字技术核心领域的先进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实质性了解差距,奋力学习和追赶,且努力抓住合作和创新机遇,虹吸全球核心要素,积极参与乃至主导国际标准的敲定,增强在数字技术领域的国际话语主导权,破困局,开新局。

(二)缩小乃至熨平

数字鸿沟是数字时代不平等的特有症候,它不仅会造成新的不平等,而且也会加持和叠加传统原有的不平等,成为共同富裕实现路径上的关键掣肘。而随着数字技术应用的深化,数字鸿沟的内蕴重心从前提性鸿沟、过程性鸿沟到结果性鸿沟衍化,数字鸿沟的诱因重心也从数字基础设施等的物质层面进阶到数字能力、数字素养等的精神层面,也即意味着缩小数字鸿沟纷繁复杂。故,缩小数字鸿沟需政府、企业、社会多方联动多措并举。首先,政府应制定对数字弱势群体权益的保障制度和政策,以营造包容性的数字环境。在弱势群体的数字权益方面,可以从宪法法律等维度去思考和介入。政府应积极主动去加强贫困地区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以弥合前提性鸿沟,同时,锚定数字能力素养的提升,通过数字下乡等方式向基层数字弱势群体普及数字技术知识,破除对数字技术的畏惧感和蒙昧状态。其次,企业应深化社会责任意识,以实质性举措让数字红利惠及数字弱势群体。数字弱势群体又可细分为老年人弱势群体、残疾人弱势群体等具象群体,基于这些更具象的弱势群体,企业要压实自身主体责任,调查并设计出简易而又适切特定群体的智能终端,并深入老年大学、残疾人社会组织等机构进行深入浅出的定期培训。最后,社会应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家庭等力量,以多维包容性来拥抱数字弱势群体。家庭的代际分层是数字原生民和数字弱势群体分野的关键因素,正是鉴于此,可通过家庭内代际间的反哺来提升一部分弱势群体的数字能力素养。此外社区、相关社会组织可以内部培育或者邀请相关数字技术应用培训的专家定期开设培训课程,常态化培训和帮扶相关数字弱势群体,助力剩余弱势群体跨越数字鸿沟。多方联动努力下,跨越或者缩小数字鸿沟便胜利在望,而共同富裕向心力的凝聚便是数字化浪潮下对数字弱势群体的多方照拂使然。

(三)加大数据确权力度,筑牢共同富裕支撑力

数据作为新型战略性生产要素,其流通的顺畅和效力的释放有赖于权属的明确。但基于数据的复杂特性和应用场景的异质多样性,数据确权面临一定的困境,也诱致数字时代共同富裕支撑力薄弱。故面对共同富裕的目标,数据确权迫在眉睫。一是软硬兼施。基于数据要素的而言,相关制度破防和缺席在所难免,数据确权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摸索,逐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法律,同时,尊重契约安排与意思自治,促进数据要素的充分利用。数据确权并非要几近完美的规制,这无需也难以做到。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应当尊重契约安排与意思自治,以便数据要素流动自由、潜力迸发。软件的制度规约也需硬件的技术突破,诸如数据确权中个人的权利保障何以实操,这就有赖于数字技术的创新和突破。二是两头兼顾。鉴于数据确权不明而导致的隐私泄露和数字垄断等问题,在数据确权中应以保护隐私权为主,但是也要以防矫枉过正,还需兼顾数字产业发展,毕竟要以高质量发展才能促进共同富裕。在数据确权中,事关国家安全的数据安全不容小觑,其监管权隶属国家所有;个人对于未脱敏数据的个人信息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数字平台企业对于零散的未脱敏信息加工整合成脱敏的有价值的信息,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平台企业所有,企业的使用权应以保护隐私权和不伤害他人权益为前提。在软硬兼施、两头兼顾的基本方向引领下,数据流通洞穿共同富裕的全过程,权属明确的数据要素才能有强劲的支撑力量来达致共同富裕。

(四)强化共同富裕价值理性,辨明共同富裕目标,提升规训数字技术引领力

共同富裕不论作为价值性存在还是作为具体目标体系存在,其对数字技术均有规训和引导的功效。数字技术的非中立性,加之其工具理性的张扬和颠覆,导致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性的弱化和被动。面对此种伦理困境,应通过自然语言将社会主流价值观嵌入算法的全生命运行周期,以避免数字技术赋能的根本价值方向与共同富裕向左。此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共同富裕是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旨趣的。在数字技术的研发者、监督者、使用者等链条中的诸多主体,均应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我们应当以维护人的尊严和主体性作为评估技术、产品、服务的终极标尺,深掘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的潜能,为人民谋福祉。而作为实践中的具体目标体系而言,共同富裕指标体系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系统性与复杂性都比较强的现实问题,但当前我国的研究仍处于起步阶段。就其目标体系建立而言,其一,坚持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结合。就国际视角而言,其主要指坚持国际性和中国性的统一。共同富裕指标的择取要借鉴国际上的指标,以便为世界其他国家的类似事件提供镜鉴,同时也要有中国特性的指标,考虑到中国的现实情况。就中国视角而言,其主要是指示范性与地区性的统一。共同富裕指标体系的构建既要参考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指标,又要考虑到中国地区性差异大的实际。其二,坚持科学性和可及性相结合。在理论上而言,共同富裕指标体系力争科学完善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也要考虑其实践上数据的可获得性。纵然理论上堪称完美,无法获得也便是空中楼阁。总之,强化共同富裕的价值理性,并辨明共同富裕的目标,才能提升其规训数字技术的引领力,以便在数字技术赋能共同富裕过程中方向正确且明确。


 

作者:孙婷婷,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人员;

孙迎联,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基金资助: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乡村振兴战略赋能农民持续增收的机制构建研究”(22BKS142);主持人孙迎联

来源:《新疆社会科学》(中国知网网络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