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制度治党执行效果的理论与路径探索
摘要:随着制度建设重要性的凸显,制度执行的效益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本文从制度构建、制度环境及制度主体等角度着手分析了制度治党效果弱化的原因,这些原因充分说明了制度生态化建设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可以从领导制度建设、制度及其机制建设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探寻制度生态优化的路径,其中,领导制度建设和组织制度建设在制度生态优化中具有特殊作用。本文还着重从完善制度建设和培育执行主体两个角度提出了提升制度效益的具体方法与对策。
关键词:制度治党制度生态制度执行
自从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古田会议上提出“着重从思想上建设党”以来,思想建党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然而,当中国共产党转变为执政党之后,政党执政能力与执政权威的加强都成了真实的考验,尤其面对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等带来的新情况,法规制度的数量不断增多,但社会治理效果并没同步改善,制度的执行效益便引起党和国家的重视。正是基于对制度重要性的深刻体察,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将制度作为贯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线,尝试开创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治党之路。如何才能提升制度治党的效益,维护党的权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需要我们更深入地进行研究,寻求到合理的对策。
一、制度治党效果弱化的主要原因分析
制度是现代社会运行的基础,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然而世界银行在“2020年的中国”的报告中对我国的制度执行情况表示了担忧,“认为中国当前的情况不是缺少制度和法律,而是执行不力,在一些关键领域,纸上的法规远不同于具体实施的法规。”胡国喜总结“当前党的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五个典型问题:即制度虚置、制度剪切、制度敷衍、制度附加、制度置换。”为了更好地实现从严治党目标,促进制度治党效益提升,我们必须对导致制度执行效益弱化的三个主要因素——制度体系、制度环境和制度执行主体进行全面透彻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1.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不足
邓小平曾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于走向反面。”制度变迁的理论常识告诉我们,理想化的制度安排同现实社会政治生活的差距,使得秩序优良的社会总是难以建构,当前最缺乏的恰是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和系统高效的制度设计。
第一,制度设计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法规政策频出,但制度设计中仍有冲突和空白并存的现象。就监督制度而言,就有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两个方向。党内监督的两条线中,自上而下的监督,实行起来相对便利和容易,通过巡视、报告、监察等相关制度的正常化运行,效果就会显而易见。但自下而上的监督却困难的多,不仅是个人对组织的监督障碍太多,更重要的是被监督者的权力大于监督者的权力,从而让监督结果大打折扣。党外监督中,普通群众如何行使自己的知情权、监督权?怎样才能让新闻媒体既发挥监督作用又不至于产生舆论偏差?制度的冲突和空白就大大削减了监督效益。
第二,制度执行的问题。程序在制度执行中是必不可少的,适当的程序对制度执行的质量有保证作用。如果一项制度执行的程序过多、层次过繁,势必造成边际成效下降甚至为负,对制度执行反而起负面作用。尤其是举报制度,更讲究时效和信息的严密,执行中的程序设计就至关重要。何况设定制度不仅需要针对问题表象,更重要的是开创途径和通道,既不能过于细化、量化、标准太高太严,也不能过于笼统、标准不明,致使自由裁量权过大。从有利于执行的角度看,制度要实现宽与严、质与量的辩证统一。
第三,制度反馈与微调问题。任何制度的设计与实施,都与一定的环境和条件紧密关联,一旦条件发生了变化,制度也必须进行微调和创新。制度的更替既可能是部分内容修改调整的量变,也可能是一种制度取代另一种制度的质变。但制度之间的变更必然带来制度摩擦成本和沉没成本,制度更换越频繁,需要化解的成本也越高。同时,新制度能否最终实行并取得预想效果,取决于不同主体在利益博弈中的力量对比,所以制度设计时不仅需要注意前后相对连续性,还要留有足够的微调与反馈空间,把制度变化的程度与人们可承受的程度相结合起来,这就需要监督评估机制来保证。如果没有建立和完善制度执行工作责任制,不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执行制度时紧时松,就会使制度执行的质量和成效得不到真正落实。这些缺陷在我们的制度体系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所以必须加以改革,建立制度执行的受控机制和自控机制,一方面强化其执行力,另一方面增强其执行的内在动力。
2.制度环境的复杂性和有限性的制约
有学者指出,关于当前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党内监督机制的弱化、党内权力结构的倒置、党员主体地位的虚置、工具主义的制度文化观念等。还有学者认为诸如部分领导干部的特权思想、个人意志凌驾于制度之上等封建主义残余腐朽思想,以及转型时期的特殊社会环境所导致的制度滞后性使得投机思想大行其道,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报告认为制度效益不佳的根源主要在于制度文化、经济条件、科技手段的制约。
第一,制度文化的复杂性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益。文化蕴含着人们所认可的价值体系、所秉承的思维方式以及所约定俗成并能够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由于我国长期宗法体制以及人治传统的影响,人们的制度意识较为淡漠,缺乏对制度的敬畏感。尤其是农业经济模式积淀的熟人社会与熟人文化,使人不自觉地会依据关系的亲疏远近而采取差序有别、迥然各异的互动法则,并根据自己的身份属性是“请托者”还是“资源支配者”,采取不同的交易法则。即便有相应的制度,但执行主体和执行对象都无法摆脱人情世故的束缚,面子文化大行其道。同时,长期的封建专制还养成了人们崇拜权力、总是按领导的指示办事的习惯,导致官僚主义盛行,特权现象屡禁不止,滋生出潜规则、说情风、跑官要官、一言堂等消极现象,许多好的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虽然党内的非正式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我们必须对融入正式制度所坚持的价值体系和所建构的逻辑体系起有益补充的非正式制度,进行宣传和坚守,而对消解对抗正式制度的非正式制度,则必须加以限制甚至进行彻底清除,让它们失去生存空间,从而营造尊重制度、以制度作为行动最高准则的文化氛围。
第二,经济条件的不平衡性加大了制度执行的难度。制度的执行需要人财物的相互配合,财力资源和物力资源是执行活动得以进行的物质保障。例如城镇化发展中的棚户区改造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的城镇化问题,不仅需要国家相关社会保障政策的支持,更需要当地政府和党委的资金支持。尤其是党的扶贫政策及相关制度,更需要大量的物资和资金做后盾,如果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条件跟不上,相关制度的执行效益必然降低。物质条件固然多多益善但也绝非愈多愈好,只有形成人、财、物三者的资源优化配置,方能以最小的执行成本实现最好的执行效果。可是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利益调整在所难免,制定、执行、落实制度会使一部分既得利益者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再加上人们的制度意识和法制观念较为淡漠,在利益的诱惑和影响下,执行主体往往从眼前利益出发,对制度选择有利方面执行,而对制度的不利方面则有选择、有弹性的执行,使利益得到最大化,甚至以种种借口和理由阻扰制度的执行,从而偏离原来的制度目标。
第三,科技手段的不完备削减了制度执行的效果。制度的执行需要有形的物质资源和无形的非物质资源,前者包括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后者包括信息资源、权威资源和技术资源。信息内容的对称性、信息加工的科学性、信息渠道的畅通性决定着整个制度执行系统的运转状况,科技手段的运用程度不仅直接影响到制度的民主化程度,而且对制度执行的程度也发生着主要影响。制度的良好运行不仅需要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补充与衔接,还需要执行主体的密切配合以及所涉及群体的共同参与,如何将各行其是的多方力量有机地整合成统一的力量?必须借助各种先进的思想理念、技术手段、方法工具,掌握更多的信息资源,打造优良的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尽早发现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才能提高制度执行的效率和效益。当前由于经济条件、人员素质、思想观念等影响,使科技成果的运用还不够普遍和深入,从而限制了制度执行的效益。
3.制度主体的制度意识淡漠降低了制度执行的效力
制度的主体包括制度执行者、制度制定者、制度遵循者,他们都对制度执行的效益负有责任。
第一,制度制定者一般高居领导岗位,如果职责意识不强,制度观念淡漠,自我意识较重的话,就可能在制度设计时,为满足个人或特殊利益集团的需要,在制度内容的设定中做文章,从而保证既得利益甚至谋取更大的利益。
第二,制度一旦形成,在实践中能否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就取决于执行人。虽然不能刨除制度执行者由于能力不足导致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但更多的却是执行者的有意作为导致制度效益弱化。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之下的平均分配方式,当时人们的经济条件和生活方式相差不多,再加上党的权威,制度的运行效益比较显著。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社会资源存在无序配置、错位配置、重复配置的现象,这使得人群的攀比意识增强,经济上的需求和消费也日益增多,进而大大刺激了人们对金钱的渴望,道德影响力和制度约束力同时下降。伴随各种社会思潮、价值观念的交错融合,人们的思想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一些意志薄弱的制度执行主体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达到享乐腐化的目的,在制度面前往往避重就轻、避难就易、避实就虚,以替代性执行、消极性执行、选择性执行、象征性执行、附加性执行来为自己、亲友或关系人谋利,甚至采取不执行的态度,使制度形同虚设。
第三,制度的遵循者由于能力的有限,或者由于法制意识的淡漠,对于日常生活中违反制度规定者不仅充耳不闻熟视无睹,甚至基于自身利益、集团利益,不自觉地充当破坏制度执行效益的帮凶。他们也会根据自己的利益要求,对制度原有的精神内容断章取义,有利的遵照执行,不利的有意曲解或反对执行,甚至不惜动用各种社会关系,以牺牲制度的公平正义为代价,依托人情世故或耍流氓无赖手段,达到维护自己利益的目的,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
二、优化治党制度生态的路径
政党是整个社会生态系统的元素之一,更是我国政治生态的核心和主体,要想使制度治党的效益提升,必须优化治党制度并使党的制度和社会生态环境能够良性互动。制度学派的诺思把制度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二者的有机统一和相互促进与补充,构成制度体系运行和发展的内部动态环境。从严治党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完善党的正式制度,主要有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学习制度等,其中的关键是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因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1.优化制度生态,构建合理顺畅的制度机制
第一,制度生态化的必然与应然。生态是一种自我集约发展、平衡发展、协同发展、良性循环的生命状态。自我生长、协调发展、健康互动、良性循环是生态关系的核心特质。制度要实现科学、健康发展,就必须呈现生态化发展趋势。制度与生态的优化耦合,可以调整人与自然、人与人、制度与社会的关系,实现制度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协同进化,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于制度生态包括内生态与外生态,因而我们必须两面着手,一是以党章为基础,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既强调制度体系的完整性,又注重制度的具体化和可操作性,还要着力解决新、老制度之间以及党内法规制度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协调性问题。二是通过必要的手段与途径优化各种非正式制度,创设良好的制度外生态环境,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只有这样才能提升制度实效,降低制度成本。
第二,制度生态优化的关键是加强领导制度建设。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集体领导制,不仅是为了推进政治进步,实现中国特色的协商民主,更是为了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贯彻党的宗旨。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实施对国家的政治领导。进一步完善“一个党委、五个党组”的领导体制,通过党组实现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的领导,建立健全彼此的协调衔接机制,构建有利于实现民主科学决策、各方高度负责执行、共同监督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三,制度生态优化的通途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提升制度的执行效益,不仅需要制度设计完整规范合理,还需要一个合理顺畅的机制来保证其实施。制度是人们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的规范体系,机制则是保障制度基本功能实现的工作系统,只有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使制度朝着生态化方向发展。有学者认为提升制度执行力的唯一路径就是机制建设,他把制度学所理解的机制总结为三个种类:一是制度基本功能实现机制,包括决策、协调、激励、约束、反馈、评价、监控七个方面;二是制度维护机制,包括违规行为的观测与识别机制、违规行为的纠正机制、违规行为的惩处机制、制度公开化机制;三是制度发展机制,是制度系统适应环境变化、保持制度最优状态的工作系统,它包括开放机制、自学习机制、创新机制、竞争机制等。巧妙完美的机制设计有两个标准:一是柔性约束,即机制的设计要让制度执行者乐意去干自己所不愿意干的事;二是无缝隙性,即机制的设计要让机制体系在非人为操作的情况下就能自动连续发挥作用。
第四,制度生态优化的核心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因为制度执行中只有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使硬性的制度规定变成活生生的现实,但人又容易受各种环境因素的影响,因而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工作制度进行制约,我党“四个服从”的组织制度,目的在于加强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统一与党的威信。组织工作成效取决于人,只有德才兼备的人才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2.紧扣制度脉搏,发挥领导制度的龙头作用
第一,注重党外合作。领导制度的根本是政治领导,在中国,政治领导的关键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党内民主制,多党合作制把领导核心的一元性与结构的多元性有机统一起来。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党外合作发挥着政治参与、利益综合、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政治稳定的功能,保证了各阶层、群体和政党参与政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增强了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政治认同感,有利于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为中国共产党执政方略的制定提供丰富的材料,从而实现“民意输入”和“政策输出”的良性互动,推动执政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深入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途径方法和手段,将进一步完善政党的利益表达和利益整合机制,奠定现代社会政治发展和政治稳定的基石。
第二,发展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是固本之策。搞好党内民主建设必须做到几点:首先,必须把尊重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地位作为主题,不仅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提高对党员主体地位的认识,在领导过程中,更要以议事决策的民主化,落实和保障党章赋予党员的各项民主权利。需要通过不断宣传教育,建立长效学习机制,使广大党员提升对自己主体地位的认知度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激活其投身社会发展实践的热情,在日常生活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次,必须继续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加快探索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党代表提案制度,完善党代表的产生办法,完善代表大会的议事规则,设立党代表工作日和工作室,密切党群关系。党委会工作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再次,要不断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除了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逐步推广“两推一选”和“公推公选”,加强选举人和候选人的联系与了解,使民主选举落到实处外,还要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意见征求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员的知情权、选举权、参与决策权和监督权。最后,要积极探索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等的协调方式,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从而为民主政治建设创造良好的基础和条件。
3.稳固制度根基,提升组织制度的保障效益
组织制度是实现党的科学领导的保证,其原则和核心就是民主集中制。运用民主集中制,一方面可以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分清是非,另一方面,又可以加强党内集中,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贯彻以下原则:
第一,维护党的形象。我党的性质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仅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还要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但市场经济的利益追求本质、社会转型的环境复杂化、权力的寻租倾向以及个人的利己本性,都可能导致党员及党组织负责人对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此就无法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而必须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第二,严守党的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关系到中国共产党组织运作的基本保障。集中就是要定规矩,严格纪律,“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可见,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属于规矩,必须为党员、干部严格遵守。
第三,充分发挥民主。凡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关系群众利益的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集体讨论的问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从而防止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都要认真执行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的会议制度,遵守报告工作制度和党员汇报制度,积极参加党日活动。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党课教育,开好民主生活会,贯彻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把组织制度贯彻于工作和生活的各个环节,这样才能保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提升政党制度执行效益的具体对策与措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为了提升制度的执行效益,除了在宏观上选择有效路径优化生态外,还必须有具体可行的措施来保证。虽然在制度的制定、执行、创新中,人都是关键要素,但人的主观性和自利性恰恰是最难把控的因素,因而当务之急是从制度入手,尽可能地完善制度并优化制度文化,让制度主体不能也不敢随意偏离制度目标,然后着眼于人,培养制度执行主体的制度意识,提升他们的能力和素质,为制度的切实有效实施奠定基础。
1.加强制度建设,奠定制度有效实施的坚实基础
制度建设虽然包括制度的设计、执行、评估和修正等环节,但制度效益的美好呈现首先有赖于优良的制度基础。
第一,在制度设计环节必须保证制度本身具有两个必备特性,一是制度的宗旨和目的必须符合我党的宗旨和目的,体现正义与公平的价值理念;二是制度的制定依据和目标指向必须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体现制度出台的现实性、依据的准确性、目标的可实现性及其价值的引导性、新制度与原有制度的互补性与衔接性等。
第二,一旦制度设计完成进入实施阶段,制度的执行状况就直接决定了制度效益发挥的好坏。这就不仅要对制度的执行程序进行合理设计,使其执行过程有轨可循,还要透明公开,便于及时发现问题尽早纠偏。更重要的是明确制度执行的责权利,责是从执行的心态来讲,权是从执行的动力来讲,利是从执行的效果来讲。不同层次的执行者所拥有的权力、利益,应与其相应承担的责任密切相关。责权利均衡才会发挥出成效,推动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三,为了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还要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制度设计中必须有明确的约束机制,既要明确制度的约束对象,更要有明确的符合实际的标准,标准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带来的弊端。二是要有科学合理的制度评估机制,虽然可以依靠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与评估,但更要把评估、完善、巡查工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通过制度执行情况系统评估和有关案件剖析,掌握制度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一旦发现问题出于制度本身的缺陷,要及时进行修正,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制度不能落实的,情节轻微的要有微调和纠错机会,设置纠偏措施,情节严重的则严惩不贷。三是要完善和切实落实党的学习和工作制度,“非学无以广才,非学无以明识,非学无以立德”,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提升执行主体的道德修养,培养出健康的生活情趣,养成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做到理性自利、严于律己。
第四,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要随着现实社会的变更不断得到修正。一是着力围绕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制度建设。改革开放中不断出现新问题新情况,没有现成的经验,只能摸索前进,只要时机成熟,就应该毫不犹豫地加强立法和制度规范,通过制度化保证社会进程的正常化与规范化。二是着力围绕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这是优化制度环境和制度文化的重要手段。三是着力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制定与执行的重中之重是紧抓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广大民众关注较多的重点和焦点问题,使制度能够改善民生、富民惠民。
2.提升执行主体的制度意识和执行能力
制度执行的效益不仅取决于制度体系、制度环境,还依赖制度的制定者、执行者与遵循者。人是制度执行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需要有严密科学的制度体系来进行约束和监督。
第一,加强对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的管理与约束。从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制度决策者很可能在制度决策过程中追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制度执行者为获取制度信息优势方。因此,干扰制度执行的高危人群主要是两类:一种是位置比较高的干部,一种是制度执行者。对这两类人,首先是严把进口关。通过科学的选举、任命制度,保证把德才兼备、务实进取、有群众基础的干部选拔出来,防患于未然。其次要重视党员干部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发展。经常性地加强精神价值的培育和学习,不仅提升个人的道德素质及工作能力,而且要培养团队精神,造就优良的组织文化。最后要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对制度执行效益突出的,要及时提高他们的政治、经济待遇,拓展他们的进步空间,给予更多发展机会,使真抓实干者获得荣誉的同时也能有实际的收获。对规避或选择性执行甚至破坏制度的执行者,则严加惩处。只有赏罚分明,才能维护制度的执行信誉,突出制度的严肃性,有效推动制度执行。十八大以来,我党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党员干部开列了“正面清单”、“负面清单”与“专项清单”,从制度组合创新的高起点上探索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能力的规律,成为我们党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重要里程碑。只要能够有效实施,必将为制度环境的优化带来清新的源头活水。
第二,加强制度遵循者对制度的认知和认同。公众的反应大致分为两种:被动服从和自觉认同。如果公众对制度接受处于被动服从状态,那么制度的推行过程必然是缓慢受阻的;反之,如果公众对制度的反应处于自觉认同状态,制度的推行过程必然快速顺畅,同时还会在内心信念和行为模式上自觉地接受政党制度规范确定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这必然会推进政党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政党制度权威的生成。要强化公众对制度的自觉认知和认同,必须做到制度贴近群众,制度设计要符合民情民意,执行中还要加大宣传,及时化解群众的疑虑和不满。遇到疑难和阻力,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依据实际情况,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在坚持制度的权威性与原则性基础上,根据实际条件和多数群众意愿创新性执行,推进政党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政党制度权威的生成。
总之,政党制度的执行效益,不仅需要拥有合理的制度体系和严谨执行主体,良好的社会环境氛围也是影响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因素。在制度的设计环节要尽可能地维护和造就良好的制度生态,为制度有效执行奠定坚实基础。制度一旦形成,所有的制度执行主体都应该视制度为最高权威,应该具有“制度畏惧感”。通过实践的不断改革与学习教育的配合,逐步形成人人敬畏制度、个个严守制度的良好氛围,实现人、制度、环境的良性互动,从而在根本上提高政党制度执行力,强化政党制度权威。
智库专家:
李天莉: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本文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报告2016年第12期